一、政策背景与总体目标
背景:
为贯彻落实国家“江河战略”,统筹推进水灾害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治理,构建人水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治理体系,党中央、国务院出台该意见。
总体目标:
到2035年,实现:
1. 防洪减灾体系现代化: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;
2.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: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;
3. 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:生态系统健康稳定;
4. 水文化繁荣发展:影响力显著增强;
5. 体制机制完善:形成“江河哺育人民、人民守护江河”的良性格局。
二、核心内容与重点举措
1. 保障江河安澜(防洪减灾)
· 构建防洪减灾新格局:统筹蓄、滞、泄、排关系,优化流域防洪体系布局,提升应对极端气候能力。
· 完善防洪工程体系:推进水库、堤防、蓄滞洪区建设,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水系整治。
· 强化监测预报能力:优化气象水文监测站网,提高洪水预报精准度,完善“预报、预警、预演、预案”体系。
·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:加强洪涝灾害风险评估,引导人口和产业向低风险区迁移,推行洪水保险制度。
2.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
· 强化刚性约束:以水定城、定地、定人、定产,严格取用水管理,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。
·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:实施国家节水行动,推动农业节水增效、工业节水减排、城镇节水降损,加强非常规水利用。
· 科学配置水资源:统筹常规水和非常规水,推行优水优用,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。
·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: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,完善城乡供水网络,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。
3.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
· 强化生态功能: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,形成以江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为骨架的生态保护带。
· 改善河湖生态环境: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,开展生态补水,加强重要湖泊生态治理。
· 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:保护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,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。
· 建设绿色生态廊道:推进河湖库岸线和滩区生态整治,恢复河流连通性,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。
· 推进河口及三角洲生态保护:加强河口湿地保护与修复,保障三角洲生态用水。
4. 水环境治理
·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: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,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。
· 推进河湖水环境治理:完善地表水监测网络,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,深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。
5. 传承弘扬水文化
· 保护水文化遗产:加强水利遗产保护,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,支持水文化项目申报世界遗产。
· 传播水文化:挖掘水文化内涵,培育水文化品牌,发展水上运动和江河旅游。
6. 完善体制机制
· 强化全流域管理:完善流域规划体系,开展多目标综合调度,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。
· 发挥河湖长制作用: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,建立河湖定期普查制度,推进幸福河湖建设。
· 深化改革创新:推进水利行业市场化改革,完善水价形成机制,健全投融资机制,推进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设。
· 强化法治保障:推动修改水法、防洪法,健全涉水法律法规,加强联合执法和司法协作。
· 强化科技赋能: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攻关,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,培养科技人才。
三、政策亮点与意义
1. 系统性治理:从防洪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、水文化等多维度统筹推进,避免“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”。
2. 流域协同治理:强化流域统一规划、统一治理、统一调度,打破区域分割,实现全流域“一盘棋”。
3. 科技与法治双轮驱动:通过科技赋能提升治理能力,通过法治保障规范治理行为。
4. 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:鼓励公众参与,凝聚全社会合力,推动江河保护治理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四、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
· 组织领导: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健全中央统筹、流域协同、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。
· 部门协同:水利、发展改革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司其职,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。
· 监督考核: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、国务院请示报告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五、总结
该意见是新时代江河保护治理的纲领性文件,旨在通过系统治理、流域协同、科技赋能和法治保障,全面提升江河防洪减灾、水资源利用、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能力,实现人水和谐共生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。